设备在机械排烟系统各支管端部(烟气吸入口处),平常呈封闭状况并满意漏风量要求,火灾或需求排烟时手动或电动翻开,起排烟效果的阀门。带有装修口或进行过装修处理的阀门称为排烟口,组成排烟阀一般由阀体、叶片、执行组织、绷簧组织等组成。
设置部位机械排烟系统各支管端部处,机械排烟系统烟气吸入口处,其他排烟口、排烟窗或排烟阀敞开的动作信号,作为排烟风机发动的联动触发信号,并应由消防联动操控器联动操控排烟风机的发动,当火灾承认后,背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。
应仅翻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,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封闭状况,送风口、排烟阀或排烟口的设备方位应契合规范和规划要求,并应固定牢靠,外表平坦、不变形,调理活络;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间隔不该小于1.5m.
常闭送风口、排烟阀或排烟口的手动驱动设备应固定设备在显着可见、距楼地上1.3m~1.5m之间便于操作的方位,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,手动驱动设备操作应活络,常闭送风口、排烟阀或排烟口的调试办法及要求应契合下列规则。